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

同學們寫一篇個人文章作分享, 約為二百字。內容是關於同學們崇拜偶像和明星、選擇甚麼人作學習榜樣及分享自身的自我價值的看法。

有很多青少年崇拜偶像和明星,這樣嗜好日漸普合化。有人應為「追星」只浪費金錢的–種途徑,也有人應為完全沒有任何問題。其實只要不太瘋狂,不要為了「追星」浪費金錢、荒廢學業,就不會有人反對「追星」了。但亦有很多人瘋狂「追星」:有名校兩女生被禁「追星」言死,其實都只是為了親眼看到明星一眼,難道親眼看不到明星一眼比失去了自己的全命更重要? 那兩名女生言死是不可理喻的行為。
雖然正確地「追星」是沒有害處,但也不是一種良好的嗜好,我們可為嘗試尋找一些有益身心的嗜好,如打球等,令自己身體更強壯,總比「追星」好。

BY1A31 Tsang Fan Y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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